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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攻略

山东自考《国际财务管理》章节试题:第1章

时间:2022-12-08 11:45:55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山东自考《国际财务管理》章节试题:第1章

  第一章

  

  甲方式:A公司以180万股和10万元人民币购买B企业(A公司股票市价为3元/股);

  乙方式:A公司以150万股和100万元人民币购买B企业。

  兼并后A公司股票市价3.1元/股。A公司共有已发行的股票2000万股(面值为1元/股)。假设兼并后B企业的股东在A公司中所占的股份以后年度不发生变化,兼并后A公司企业每年未弥补亏损前应纳税所得额为900万元,增值后的资产的平均折旧年限为5年,行业平均利润率为10%。所得税税率为33%。请计算方式两种发方式的差异。

  

  (1)甲方式:

  B企业不需将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 ;B 企业2005年的亏损可以由A公司弥补。

  A公司当年应缴所得税=(900-100)×33%=264万元,与合并前相比少缴33万元所得税,但每年必须为增加的股权支付股利。

  (2)乙方式:

  由于支付的非股权额(100万元)大于股权面值的20%(30万元)。所以,被兼并企业B应就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

  B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150 ×3 + 100- 500)×33% = 16.5(万元)

  B企业去年的亏损不能由A公司再弥补。

  (3)A公司可按评估后的资产价值入帐,计提折旧,每年可减少所得税(550-500)/5×33%=3.3万元。

  

  A公司:500万美元 33%

  B公司:400万美元 33%

  C公司:300万美元 24%

  D公司:-300万美元 15%

  东方公司的计税所得额为-100万美元,其所在地区的所得税税率为15%。

  请从税务角度选择成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

  

  (1)若A、B、C、D为子公司

  A公司应纳所得税额=500×33%=165(万美元)

  B公司应纳所得税额=400×33%=132(万美元)

  C公司应纳所得税额=300×24%=72(万美元)

  D公司和总公司的亏损留作以后年度弥补。

  东方跨国公司2006年度合计应纳所得税额=165+132+72=369(万美元)

  (2)若A、B、C、D为分公司

  分公司本身不独立核算,那么,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计税所得额都要并入总机构缴纳所得税,其应纳所得税的计算为:

  500+400+300-300-100)×15%=120(万美元)

  企业合并纳税,一是各自之间的亏损可以弥补,二是由于总机构位于低税率地区,汇总纳税可以降低税率,节税249万美元(36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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