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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自考《义务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导论》基础题(10)

时间:2022-09-05 15:26:35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山东自考《义务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导论》基础题(10)

  论述题

  1. 试述教师发展的主体性原则的内涵。

 

  2. 试述教师发展的交往性原则的人性论、知识论和学习论基础。

 

  参考答案:

  论述题

  1.答:

  (1)从发展动力上看,“主体性发展”强调教师发展发轫于教师内在的需要和意向,任何外在的动因都无法代替内在驱动力对于教师发展的作用,教师发展是由教师发起的,教师本人在将外在影响因素转化为自身发展因素的过程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2)从发展方式上看,“主体性发展”强调“以教师为中心的”专业发展方式。无论何种教师发展方式,都不能“冷落”教师或将教师“边缘化”,有效的教师发展方式必须确保教师的深度参与,确保教师有机会通过自主决策、自我反思、自主探究来实现自我超越。具体来说,能够确保教师在其专业发展过程中的主体性地位的教师活动方式主要有以下特征:

  自我主导,即教师不是他人塑造、规训的对象,而是自身专业发展的主人,教师发展是基于教师的主观能动性的自我超越活动。

  建构生成,即教师专业发展是教师以已有经验为基础,通过自主建构,不断生成新的专业自我的过程,这意味着教师不再单纯是专家知识的消费者,他们也是自身专业知识的创造者,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具有多种多样的可能;

  反思探究,即教师在专业发展过程中必须保持一种积极的思维状态,他们应不断地对日常的教育实践进行研究和有距离的审视,不断质疑那些习以为常的做法的合理性,形成对所从事专业的更为深入的理解;

  赋权参与,即赋予教师自主权力,增加他们参与专业发展方案规划和制定的机会,使教师实现由“局外人”向“局内人”的转变,摆脱其在专业发展过程中的被动地位。

  (3)从发展结果上来看,“主体性发展”强调教师发展的个性化和连续性。

  “主体性发展”将教师发展视为教师在反思中建构独特的专业自我的过程,教师不再完全是专家知识的消费者,他们也是自身“个人实践知识”的创造者。由于每位教师在个人经验、生活背景和认知图式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因此教师可能形成对于教师专业的独特理解,这种独特的专业自我,正是教师专业品质中最有活力的部分。

  主体性发展意味着教师发展不会走向终结,作为主体的教师,总是在不断地建构――解构――再建构――再解构的循环中不断地修正自身,每一次建构都不具有终极意义。因此,教师发展永远是一个现在进行时,而不可能是一个现在完成时,教师发展所取得的所有成果,都是暂时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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