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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攻略

2021年10月山东自考《银行会计学》复习要点(九)

时间:2021-09-30 10:09:14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导读】想要取得好成绩,合理安排备考时间,认真备考这是必须的,要想在考场上得心应手,了解考试重点也不能少。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份2021年10月山东自考《银行会计学》复习要点(九),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10月山东自考《银行会计学》复习要点(九)

  付款人无款支付的核算

  贴现银行收到付款人开户行退回的托收凭证、商业承兑汇票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后,在追索票款时,对申请贴现的持票人在本行开户的,可从其账户收取贴现款。填制二联特种转账借方传票,在“转账原因”栏注明“未收到··号汇票款,贴现款已从你账户收取”,一联作借方传票,第五联贴现凭证作贴现科目贷方传票。其会计分录为:

  借:··存款--持票人户

  贷:贴现及买入票据--··汇票户

  一联特种转账借方凭证加盖转讫章作支款通知,随同汇票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交给贴现申请人。

  如贴现申请人存款账户余额不足,不足部分应转入逾期贷款科目核算。

  对贴现申请人未在本行开立账户的,对已贴现的汇票金额的收取,应按规定向贴现申请人或其他前手进行追索。

  以上就是2021年10月山东自考《银行会计学》复习要点(九)的全部内容,2021年10月山东自考为2021年10月16日至17日,已经报考的考生要做好复习备考。如果您还想查看更多有关山东自考的内容,如自考复习资料 、复习备考、报考指南、学习方法等,可以关注山东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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