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咨询热线

15020086924 (点击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山东自考网>复习资料 > 正文
自考攻略

2021年10月山东自考《银行会计学》复习要点(七)

时间:2021-09-30 10:02:53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导读】想要取得好成绩,合理安排备考时间,认真备考这是必须的,要想在考场上得心应手,了解考试重点也不能少。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份2021年10月山东自考《银行会计学》复习要点(七),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10月山东自考《银行会计学》复习要点(七)

  1.抵押财产的种类

  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一般有: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2.抵押贷款发放与收回的核算

  银行发放抵押贷款的额度一般按抵押物作价现值的50%-70%的幅度掌握。抵押贷款发放与收回,通过“抵押贷款”科目核算,并在该科目下设置抵押户和质押户用以分别核算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也可以不设专用科目,而在各贷款科目下设置“抵押贷款户”。

  银行会计部门发放和收回抵押贷款的处理手续除参照信用贷款发放和收回手续办理外,还应对抵押物进行表外登记。抵押贷款收回后,抵押物及有关单据随即退回借款人,并销记表外登记。

  3.抵押贷款逾期的核算

  抵押贷款到期,如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银行应于到期当日将其贷款转入逾期贷款科目。同时向借款人填发“处理抵押品通知单”,逾期一个月借款人仍无法归还贷款的,银行有权处理其抵押物,以补偿抵押贷款。银行处理抵押物的方法有拍卖、变卖和作价入账两种方法:

  ⑴拍卖、变卖抵押物。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扣除有关费用)超过贷款本金部分先归还利息,如有节余,超过贷款本息部分归还抵押人。如拍卖、变卖的价款(扣除有关费用)低于贷款本金的,不足部分应向借款人收取。

  ⑵将抵押物作价入账。即按贷款本金和应收利息数将抵押物作价入账。

  以上就是2021年10月山东自考《银行会计学》复习要点(七)的全部内容,2021年10月山东自考为2021年10月16日至17日,已经报考的考生要做好复习备考。如果您还想查看更多有关山东自考的内容,如自考复习资料 、复习备考、报考指南、学习方法等,可以关注山东自考网。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考试提醒

准考证打印:10月21-26日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联系方式
联系
微信
学习群
微信
学习群
反馈建议
反馈
建议
回到顶部
回到
顶部
APP下载
微信客服
微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