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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攻略

山东自考宪法学考点: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时间:2022-06-27 17:43:18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一)《宪法》依据
  《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的范围
  1.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宪法序言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2.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修订)第3条规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3.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
  《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4.遵守劳动纪律的义务。
  5.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
  公共秩序是指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工作、学习和有秩序地生活而人为建立起来的行为规则,包括社会秩序、工作秩序、生产秩序、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等。
  6.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社会公德是指社会公共道德,是公民在生产、工作和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标准。
  《宪法》第24条规定的“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构成了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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