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昨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同意广西财经学院开展自考网络助学试点的批复,下面跟随山东自考网小编的脚步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吧!
广西财经学院:
《广西财经学院关于开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班的请示》(桂财院报〔2021〕77号)收悉。为发挥你校办学优势,促进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开设专业及试点要求
同意你校担任我区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主考学校,开展会计学(120203K)、金融学(020301K)、国际经济与贸易(020401)、工商管理(120201K)、人力资源管理(12020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市场营销(120202)等7个本科专业的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试点期限为自发文之日起三年。请你校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做好招生宣传、专业计划制定、沟通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考核、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毕业手续办理及毕业证书副署盖章等工作。
二、课程设置及要求
网络助学试点专业考试计划分为沟通课程、助学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三部分,助学课程最终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及统考成绩合成,过程性考核成绩所占比例最高不超过30%。你校负责沟通课程及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和考核,指导审核“山东自考网网站”做好助学课程的过程性学习辅导及考核,并按我办指定的途径上报考核成绩,确保教学质量。
三、招生对象及宣传要求
你校招生对象仅限从未参加过自学考试助学班及专本衔接试点的考生。你校要严格审核所招考生身份,并将考生信息报我办备案后方可开展助学活动。招生宣传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宣传工作的通知》(桂考委办〔2015〕24号)执行。
请你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助学管理规定,加强助学组织管理,认真为学生提供良好服务,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确保助学质量。在试点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以上就是关于同意广西财经学院开展自考网络助学试点的批复的相关内容,您也可以关注山东自考网,查看更多与山东自考有关内容,如自考资讯、政策动态、复习备考、报考指南、考务考籍、历年真题、学习方法等。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专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03-29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湖北省第四届自考校园文化节艺术作品评审会召开
04-11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同意湖北教育学院举办200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的通知
05-10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06年湖北省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举办学校及专业
05-10江西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报名点安排表
06-15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06-202022年山东自考考试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02-10云南自学考试各州市报名确认点联系方式
06-262022年4月山东省自学考试课程教材表(二)
02-142022年4月山东省自学考试课程教材表(三)
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