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法学》课程命题说明
一、考试命题的原则
1.考试依据和范围
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1999年11月颁布的《刑法学自学考试大纲》为依据,以《刑法学》(0245) (高铭喧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第2版)教材为命题范围。应注意的是,本课程的考试内容,包括《刑法学(新编本〉》出版后,考试之日6个月以前颁布的刑事法律和最高司法机关作出的有关司法解释。
2.知识与能力的关系
刑法学属于应用性比较强的学科。学习本课程 ,应具备相应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并能以其为指导,加深对刑法学内容的理解。学习中,要注意对刑法总论的各种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以及刑法各论中重点罪的概念、构成特征、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等内容的认识、理解,将识记、领会与理解、分析联系起来,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转化为理解、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中,既注意测试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又注意测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重点与覆盖面的关系
试卷覆盖到章 ,重点章节的权重比例大一些,次重点章节的权重比例少一些,一般章节的分数为适中。单章考核分数最高不超过20%。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方式 ,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线。
2.试卷内容结构
重点章节 :第2、3、4、5、6、7、9、10、11、14、15、16、17、18、20、21章,其分值比例不低于60%。
一般考核章节 :第1、8、12、13、19章
不考章节 :第22章
3.试卷能力结构
能力考核在试卷中分为“识记”、“领会”、“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四个层次 ,考核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的分数比例约为:
识记 :领会:简单应用:综合应用=20:30:30:20
4.试卷的难度结构
难度结构在试卷中分为“容易”、“中等偏易”、“中等偏难”和“难”四个层次 ,不同难易度试题的分数比例约为:
容易 :中等偏易:中等偏难:难=30:40:20:10
5.试卷的题型及分值
单项选择题( 20分),多项选择题(10分),名词解释题(12分),判断说明题(16分),简答题(18分),论述题(14分),案例分析题(10分)。
三、本门课程有无特殊要求 (包括考生可携带的工具):
无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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