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基础科段)
0243《民事诉讼法学》课程命题说明
一、考试命题的原则
1.考试依据和范围
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003年10月颁布的《民事诉讼法学自学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为依据,以《民事诉讼法学》(江伟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教材为命题范围。试题的参考答案按所指定教材中的有关提法来编制。
2.知识与能力的关系
学好民事诉讼法学,需要有一些必备的相关知识,了解和学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各种民事诉讼法规范,以及各程序规范之间的联系,理解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实体法的区别和联系,从而提高运用程序规范进行诉讼、处理民事纠纷的能力,以便正确运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证实体法的贯彻实施。命题中,要体现既测试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又测试分析能力的原则。
3.重点与覆盖面的关系
试卷覆盖到章,重点章节的权重比例大一些,次重点章节的权重比例少一些,一般章节的分数为适中。单章考核分数最高不超过 20 %。
二、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线。
2.试卷内容结构
重点章节:第 3、4、5、6、7、8、9、10、11、12、13、15、16、17、18、19、20、21、24、25、26章为重点,其比例不低于60%。
一般考核章节:第 1、2、14、22、23、27、28、29、30、31章。
不考章节:无
3.试卷能力结构
能力考核在试卷中分为“识记”、“领会”、“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四个层次,考核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的分数比例约为:
识记∶领会∶简单应用∶综合应用= 40∶35∶10∶15
4.试卷的难度结构
难度结构在试卷中分为“容易”、“中等偏易”、“中等偏难”和“难”四个层次,不同难易度试题的分数比例约为:
容易∶中等偏易∶中等偏难∶难= 30∶40∶20∶10
5.试卷的题型及分值
单项选择题(约25分)、多项选择题(约10分)、名词解释题(约20分)、简答题(约18分)、论述题(约15分)、案例分析题(约12分)。
6.本门课程有无特殊要求(包括考生可携带的工具):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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