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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自考《证据法学》章节习题:第3章

时间:2022-11-30 10:23:17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山东自考《证据法学》章节习题:第3章

  第三章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一、名词解释

  诉讼证据 证据方法 证据力 证明力 证据原因 证据的客观性 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合法性

  二、填空题

  1.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是:( );( );( )。

  2.诉讼证据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依照( )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

  3.证据的意义是:( );( )。

  三、选择题

  ( )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的价值和功能。

  A.证据方法 B.证据力

  C.证明力 D.证据原因

  四、问答题

  1. 正确认识证据的客观性,在实践中有哪些意义和作用?

  2. 在办案过程中,正确认识和理解证据的关联性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3. 证据在诉讼中的意义是什么?

  参考答案:

  二、填空题

  1.证据的客观性 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合法性

  1. 法定的程序

  2. 诉讼的基础和核心 对公众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

  三、选择题

  C

  四、问答题

  1.

  (1) 办案人员不能把个人主观的判断,或人们的想象、假设、推理、臆断、虚构等等作为定案的证据适用;

  (2) 在查办经济犯罪案件中,不能把算大帐,即某人或某单位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加减得出的差数,就作为证据使用,应为算大帐还不真正具备客观性;

  (3) 按照客观性的要求,证据必须要有正确的来源,对于没有正确来源的,由于无法进行查证,不具备客观真实性,当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2.

  (1) 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性是客观存在的,其联系是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2) 证据的关联性是完全可以认识的,根据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关于普遍联系的理论,关于世界的可知性原理,那种不可知论,以及在一个复杂疑难的案件面前无所作为的情绪和论调是站不住脚的;

  (3) 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关联的形式、途径和方法是多种多样的;

  (4) 确定证据的关联性是一个给常重要又极为复杂的问题,发现和确定证据的关联性,是办案人员的基本功。

  3.

  (1) 证据是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和审理,以及定罪判刑和正确认定事实的依据,是司法人员查明和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

  (2)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是迫使犯罪分子认罪服法、接受改造的有力武器;

  (3)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时,证据是解决发生争议的案件事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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