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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攻略

山东自考《刑法学》章节试题及答案:第14-15章

时间:2022-11-29 09:36:14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山东自考《刑法学》章节试题及答案:第14章

  第十四章 刑法分论概述

  一、 名词解释

  罪状 简单罪状 法定刑 引证罪状

  空白罪状 叙明罪状

  二、 填空题

  1.刑法分则条文通常由 和 两部分组成。

  2.由于刑法分则条文对罪状描述方式的不同,罪状一般可分为

  、 、 和 四种。

  3.以罪名的效力为依据,罪名可为分 、 、 。

  4.以罪名所包含的犯罪构成内容为依据,罪名可分为 和  。

  5.法定刑一般可分为 、 、 等三种。

  三、 问答题

  1、刑法分则体系排列的依据与意义;

  2、罪状及其种类;

  3、法定刑的概念及其分类。

  第十五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一、名词解释

  背叛国家罪 叛逃罪 间谍罪

  二、填空题

  1.勾结外国或者 ,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领土完整和 的行为,构成背叛国家罪。

  2.对于策动、胁迫、勾引、收买 、 、 、

  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应当依照武装叛乱、暴乱罪从重处罚。

  3.叛逃罪的主体是 。

  4.参加 或者接受 ,或者为敌人指示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间谋罪。

  三、问答题

  1.背叛国家罪的概念及其特征;

  2.叛逃罪应当如何认定?

  3.认定间谍罪应注意哪些主要问题?

  五、案例分析

  被告人李某在某机关任秘书科长期间,与本单位一女干部(有夫之妇)多次通奸,被其同事孙某揭发,李某因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因而对孙怀恨在心,图谋报复。当年4月,李模仿孙的笔迹先后写了三封信寄给某国设在香港的情报机关,信中还附有一些当时正在召开的人代会的材料,其中有三份会议简报属于“机密”级。然后,李某以“知情人”的名义写信给公安局,要求对孙写信传递情报之事进行追查。上述信件后被我公安机关截获,并查明是被告人所为。

  试分析: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为什么?

  参考答案:

  第十四章 (略)

  第十五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五、案例分析

  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和诬告陷害罪。

  李某为了报复其同事孙某,首先伪造孙某笔迹故意与境外组织联系并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构成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随后又向公安机关诬告是孙某向境外组织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意图使孙某受到刑事追究,又构成诬告陷害罪,对李某应两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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