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咨询热线

15020086924 (点击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山东自考网>自考试题 > 正文
自考攻略

2023年10月山东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前模拟题10

时间:2023-06-27 09:07:30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2023年10月山东自考正在备考阶段,山东自考网会持续为大家更新关于山东自考报名、山东自学考试免考、山东自学考试时间、山东自考复习资料等相关内容,想要了解的考生可以关注山东自考网。

第3题简述民法的含义及其基本原则。

第4题简述法律适用与法律执行的关系。

第5题简述继承权及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产继承方式。

【正确答案】

(第三题)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活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约束功能的基本行为准则,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之中。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正确答案】

(第四题)法律适用与法律执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第一,法律适用与法律执行的联系。两者都属于法律的实施。法律的实施是通过一定的方式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在社会生活中得以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法律的实施包括法律适用、法律执行和法律遵守。第二,法律适用与法律执行的区别。(1)法律适用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处理具体案件的活动。法律适用不同于其他国家机关实施法律的活动,它具有以下特点:首先,法律适用的主体是司法机关。其次,法律适用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司法机关处理经济、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再次,法律适用过程或结果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2)狭义上的法律的执行,也叫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进行行政事务管理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我国,大部分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贯彻执行的。因此,行政执法是实现国家职能和法律价值的重要环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行政执法的特点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行政执法主体通常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在我国,行政执法主体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所属的各部门。此外,国家或法律授权的单位也享有授权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权,例如,教育主管部门将学籍管理和学位管理权授予符合一定条件的科研院所或大学。其次,行政执法的范围比较宽泛。随着现代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行政执法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其内容涉及工商、税务、财政、海关、金融、公安、交通、卫生、文教等各行各业。再次,行政执法的主动性。行政执法不像司法机关那样担当“中立”的裁判人角色。由于行政执法既是行政机关一项职权,也是一项义务,因此,行政权力本身包含着主动因素。

【正确答案】

(第五题)继承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取得或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是将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产的继承方式有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所谓法定继承,是指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遗产分配原则发生继承的一种财产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律制度。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考试提醒

准考证打印:10月21-26日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联系方式
联系
微信
学习群
微信
学习群
反馈建议
反馈
建议
回到顶部
回到
顶部
APP下载
微信客服
微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