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自考网给大家整理了一篇“山东就业资讯:初入就业常见的套路有哪些?”的文章解读,希望能带来帮助。
1.不和员工签署劳动合同
很多公司在新员工办理入职的时候都不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为了防止日后员工会利用这份合同控告公司。虽然员工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取一定的证据,但是都不如白纸黑字的合同来得有力量。因此,当你办理入职的时候一定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一些公司为了节省一些成本,就会不给入职的员工交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而且会让员工签一份表示自己主动放弃这项权利的书面文件。但其实这份保证书是不合法的,它只是公司用来欺压员工的手段而已。
3.合同中标明员工辞职时需要给公司一定的赔偿
一般来说正常的合同中是不存在员工离职赔偿 违约金的说法的。但是如果员工和公司签署了关于培训方面的费用合同,那么你辞职的时候的确是需要赔偿这部分费用的。所以在你签署入职合同的时候,一定看准了是否有关于辞职赔偿的事宜。
4.新员工的试用期时间很长
一般来说,如果合同是每三个月到一年期间签署一次,那么试用时间最长一个月;如果合同是一年到三年期间签署一次,那么试用时间最长是两个月;如果如果合同是三年以上签署一次,那么试用时间最长是半年。建议你在签署合同的时候看准新员工的转正时间是否在合理范围之内。
5.合同中没有写出具体工资
有些公司虽然和员工签署了合同,但却在内容当中大做文章,比如说在合同中没有写出该员工的工资数额。这样的做法不仅可以让公司节省一部分五险一金,还为其以后和员工发生纠纷时可以少赔偿一些金钱。因此,建议你入职的时候一定要睁大眼睛看清楚合同中是否标注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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