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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山东自考《民法学》重点难点串讲之侵权责任

时间:2023-03-06 17:39:05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2023年4月山东自考正在备考阶段,山东自考网会持续为大家更新关于山东自考报名、山东自学考试免考、山东自学考试时间、山东自考复习资料等相关内容,想要了解的考生可以关注山东自考网。

第六编 侵权责任

  第二十九章 侵权责任概述

  本章重点掌握3个名词解释、1道简答题、1道论述题即可,本章不考案例题。

  一、名词解释

  1、()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不法行为。

  2、一般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又称普通侵权行为,是指行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3、共同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侵权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

  二、简答题

  1、()侵权行为的特征。

  侵权行为的特征:①是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性质特征)。②是民事违法行为(法律特征)。③是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客观特征),侵害对象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无损害即无侵权。④是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后果特征)。

  三、论述题

  1、()侵权民事责任的特征。

  侵权责任的特点:(1) 侵权责任是违反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2) 侵权责任是以侵权行为为事实根据所产生的责任;(3) 侵权责任的方式不限于财产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也包括非财产责任,如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等);(4) 侵权责任具有法定性和优先性(若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还有几处可考选择题的地方也应留意一下:

  1、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是两大民事责任,一个是违反法定义务的责任,一个主要是违反约定义务的责任。两者竞合时只能择而为。

  2、侵权责任的分类是考选择题的重要地方,要知道一般侵权、特殊侵权;单独侵权、共同侵权;直接侵权、消极侵权;直接侵权、间接侵权,要掌握它们的划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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