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咨询热线

15020086924 (点击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山东自考网>复习资料 > 正文
自考攻略

2023年4月山东自考《票据法》考前串讲

时间:2023-02-15 14:19:36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2023年4月山东自考正在备考阶段,山东自考网会持续为大家更新关于山东自考报名、山东自学考试免考、山东自学考试时间、山东自考复习资料等相关内容,想要了解的考生可以关注山东自考网。

  第二节 票据伪造

  一、票据伪造

  (一)票据伪造与无权代理的区别

  (二)票据伪造的分类

  基本票据行为的伪造是指出票行为的伪造。

  二、票据伪造的效力

  (一)票据责任效力

  (二)非票据责任效力

  1.票据伪造的民事责任

  (1)侵权责任

  (2)不当得利

  2.票据伪造的刑事责任

  第三节 票据变造

  一、票据变造概念

  (1)票据变造与票据伪造的区别

  (2)票据变造和更改的区别

  更改是合法行为,变造是非法行为。

  二、票据变造的效力

  1.票据责任效力

  (1)对票据的效力

  (2)对变造之前签章人的效力

  (3)对变造之后签章人的效力

  (4)对不能辨别签章前后时的效力

  2.非票据责任效力

  (1)票据变造的民事责任

  (2)票据变造的刑事责任

  第四节 票据涂销

  一、票据涂销的概念

  将票据上已记载的事项以涂抹的方式予以消除,称为票据涂销。

  二、票据涂销的分类

  三、票据涂销的效力原理

  (一)包括在伪造、变造、更改中涂销的效力

  (二)独立的涂销的效力

  1.权利人的故意涂销

  2.权利人的无意涂销

  3.无权利人的故意涂销

  4.无权利人的无意涂销

  5.举证责任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考试提醒

准考证打印:10月21-26日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关注公众号

回复“免费资料”领取复习资料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点击收起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联系方式
联系
微信
学习群
微信
学习群
反馈建议
反馈
建议
回到顶部
回到
顶部
APP下载
微信客服
微信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