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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关于社会考生2021年10月考期自考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1-08-03 11:03:25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导读】昨天,湖南大学自学考试中心发布了关于社会考生2021年10月考期自考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下面跟随山东自考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湖南大学关于社会考生2021年10月考期自考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了做好2021年10月考期的毕业论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本次毕业论文的对象

  1、考生需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毕业论文答辩,若未达到报考要求,我中心将取消考生本次答辩资格。

  2、已通过考生个人空间报考了2021年10月考期毕业论文的考生。

  二、毕业论文工作具体安排

  1、考生在报考前,可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附件一),也可根据报考专业及工作实际自行确定论文题目,完成毕业论文选题,填写选题表(附件二),并根据《湖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考生毕业论文指导书》(附件三)的有关要求,认真撰写论文初稿。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8月31日前将选题表和论文初稿电子档,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我中心指定邮箱(zxkszx@qq.com)进行初审,邮件主题为考籍号+姓名+专业论文,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3、通过论文初审的考生,请于9月6至10日的工作日(9:00-11:00、15:00-17:00),到湖南大学财院校区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第二教学楼旁边红楼)北栋206室缴纳论文指导费(300元/每生)及领取论文情况登记表,也可委托他人代交费用及领取论文情况登记表。论文指导老师将于缴纳论文指导费后统一进行安排,相关事项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4、9月13日至10月10日,考生与论文指导老师联系,将选题表和论文初稿交与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提出修改意见,考生根据指导老师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填写毕业论文情况登记表,完成论文正稿。

  5、有申请成人学士学位需求的考生,还须在提交论文正稿的同时附上查重报告,查重系统统一为维普,文字复制比le;20%。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由答辩的实际情况和查重结果决定。

  6、答辩方式:现场答辩。

  7、答辩时间:10月16日上午9:00~12:00

  8、答辩地点:湖南大学财院校区水上教学楼,具体安排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三、不明之处请与湖南大学自学考试中心联系。

  四、如因疫情原因导致考试时间变动,学校将另行通知。

  以上就是湖南大学关于社会考生2021年10月考期自考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全部内容,2021年10月山东自考为2021年10月16日至17日,已经报考的考生要做好复习备考。如果您还想查看更多有关山东自考的内容,如政策动态、复习备考、报考指南、学习方法等,可以关注山东自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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