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全省教育行业服务工作水平,推动全省教育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研究起草了《山东省教育行业规范》,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创建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中规定的“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则,完善行业规范,制定员工守则”的具体要求,结合全省教育系统行业服务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本规范。
二、主要内容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基本遵循,梳理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有关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起草形成了教育行业十条规范,包括整体性要求,涉及指导思想、办学方向、服务重点、培养目标,并同时对学校、教师、学生、机关公务员提出了规范要求。
一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是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
三是培养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是价值引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
五是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价值追求,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六是创新发展。不断推进管理体制、办学体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内生动力,激发生机活力。
七是对学校的要求。学校必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依法治校,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规范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学生、教师合法权利和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构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育人环境。
八是对教师的要求。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书记、校长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
九是对学生的要求。学生要爱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要励志,立鸿鹄志,做奋斗者;要求真,求真学问,练真本领;要力行,知行合一,做实干家。
十是对教育机关公务人员的要求。要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四个服从”“两个维护”,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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