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考试院统一安排和部署要求,淄博市即将进行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省际转考。
二、考生办理省际转考时,须提供转考(转出)登记表(下载填写并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山东省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的复印件,邮寄到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202号926室,联系电话279361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ibozikao@163.com。
三、转出手续办理时间为2月21日-28日(工作日)。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
(一)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二)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三)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外省。
(四)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外转考(转出)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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