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7月9日-11日举行。为做好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依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要求,省招考办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
一、考前准备
1.做好健康状况监测。考生须在考前14天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考前14天内从外省返回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生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以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接受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服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作出的相关安排。凡筛查发现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参照以上要求进行专业评估。
2.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 入场检查
1.考生须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佩戴口罩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2.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进行再次测量。如复测体温正常,可以正常参加考试。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3.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点和考场,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三、应试要求
1.考生在进入考点前要佩戴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考试过程中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2.考试结束时,考生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3.考生不得隐瞒本人健康状况和旅居行程,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各地考点疫情防控措施根据不同地区具体情况有所区别,请考生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信息,按最新的安排信息参加考试。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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