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考办[2007]124号
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自考办、各设区市自考办、各县、市(区)自考办、省考办助学指导中心: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方便广大考生办理省内转考手续,简化办理程序。经研究决定,从二00七年下半年开始,对省内转考试行网上申请,具体规定如下:
1、本系统只适用于参加福建省自学考试的考生申请省内转考(含试点专业)。其余类型的转考尚未开通网上申请,仍按原办法人工办理。考生一律在福建自考网()考籍系统中申请转考。
2、考生在网上办理转考手续前,必须:
(1)先到转入地市的县、区自考办(试点专业的先到主考院校)以新生报名,取得12位准考证号;
(2)所持的转入地、转出地的准考证号都必须是12位数,持旧准考证的考生必须先到当地自考办(试点专业的到主考院校)办理换证手续。
3、系统要求考生网上转考申请成功后,用A4纸打印“省内转考申请结果”,在办理毕业申请时将“省内转考申请结果”单连同所有合格证书上交当地自考办。
4、如果考生在网上申请时遇到转入地、转出地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等不一致的情况,请尽快到办理准考证地更改,或者按照原转考办法到当地自考办(试点专业的到主考院校)申请办理。
5、省内转考网上申请系统每年开通两次,具体时间为:上半年2月1日至5月25日;下半年8月1日至11月25日。转考时间过后系统暂时关闭,至下一次转考时间再开通。
以上请各地通知有关考生!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办公室
二00七年七月四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军队院校招收地方青年军检最终结论的通知
03-13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布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地方青年考生军检结论的通知
03-13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考倒计时(二)安立佳副省长赴九台区教育印刷厂调研
03-14山东省2023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联系方式
03-15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表
03-17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公安现役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
03-17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7年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照顾加分考生名单(补)
03-20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7年长春外国语学校推荐保送生名单
03-20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7年吉林省省级优秀学生名单
03-20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我院举行网络安全教育及信息安全隐患防范讲座
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