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自考准考证怎么打印?关于这个问题山东自考网小编就简单为大家说一下。
由省山东自考办统一制作。以湖北为例,山东自考准考证由省山东自考办统一制作。山东自考准考证采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的专用准考证PVC证芯,准考证须加盖“湖北省山东自考准考证专用印章”。
考生只能持一个准考证报考和参加考试,直到毕业。准考证号码为12位,在考生首次报名时由当地山东自考办按省山东自考办统一规定的规则编排。准考证编号规则见“编号管理部分”。考生的准考证遗失或损坏,应持身份证到原发证地山东自考办提出申请,由原发证地山东自考办核实后予以补办。
山东自考要求规定:
1、国家实行山东自考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2、专业考试计划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层次与规格、考试课程与学分、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主要课程说明、指定或推荐教材及参考书、其他必要的说明等。专业考试计划实行课程学分制。
3、本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的水平一致。本科可分为两段,即基础科段和本科段。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相衔接。本科累计总学分数不得低于125学分,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20门;其中基础科段的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理论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2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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