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10月山东自考报名工作的相关通知,请各部门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
各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山东自考办公室:
为确保10月山东自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次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山东自考。已开考专业的报名条件由各市山东自考办公室按开考文件执行。年限制报考专业对考生所在地区和考生报考资格有明确要求,必须按照开考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请参见《山东省10月山东自考报考简章》专业科目一览表的主考院校栏。
报考山东自考本科的考生,毕业时须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山东自考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
山东自考报名条件具体如下:
1、凡具有山东省正式户籍的公民,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的限制,均可就近报名并参加山东自考。外省在山东省工作学习的人员,也可就近报名参加山东自考。
2、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或备案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报考山东自考本科段(独立本科段)。
3、考生专科(基础科段)、本科段(独立本科段)可同时兼报,但在领取山东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前必须先获取专科毕业证书。
4、山东自考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须按规定在本专业涉及实践课程理论考试全部合格后才能报考。
5、提倡在职人员按照学用一致、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报考山东自考专业。对某些行业性较强的山东自考专业(如公安管理、医学类专业等)将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限制报考对象。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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